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是组织实施国务院和省有关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是承担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责任,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三是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
四是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责任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是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是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八是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九是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会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十是承办市政府及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内设15个科室(办公室、综合协调科、执法监督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应急管理科、宣传与科技标准科、产业项目招商建设办公室、行政审批科、人事干部科),核定编制58名。下辖2个直属单位:牡丹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支队、牡丹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牡丹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牡丹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和所属2个二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牡丹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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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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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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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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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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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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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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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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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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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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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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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2016年度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决算收入2068.45万元,支出3879.75万元。本年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了319.97万元,增加了18.30%;比上年决算收入减少了1640.40万元,减少了44.23%。本年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了2131.27万元,增加了121.90%;比上年支出增加了2010.14万元,增加了107.52%。决算收入比上年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5年将结转结余也确认为收入,2016年按实际支出确认收入,结转结余由财政全部收回。决算支出比上年及本年预算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投入专项资金进行实验室改造1250万元,仪器设备采购900余万元。
1、关于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066.34万元,其他收入2.1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06.38万元,收入总计为4714.83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879.7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839.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5.08万元,支出总计4174.83万元。
2、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2068.4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066.34万元,其他收入2.1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25.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2万元。
3、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2016年支出总计387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6.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456.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2万元),项目支出2383.3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383.33万元)。
4、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066.3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06.38万元,收入总计为4172.72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877.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837.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5.08万元,支出总计4172.72万元。
5、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877.64万元。基本支出1496.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456.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2万元),项目支出2381.3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381.33万元)。
6、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1496.31万元,人员经费1318.7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86.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2.10万元),公用经费177.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56万元)。
7、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9.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21万元,公务接待费0.27万元。“三公”经费的年初预算为3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38万元,公务接待费0.27万元。2015年决算数为26.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94万元,公务接待费1.86万元。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了2.17万元,减少了6.86%;比上年度决算增加了2.68万元,增加了9.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综合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用车频率提高。本年度公务用车无新购置情况,保有量为4辆。本年度国内公务接待共计5批次、35人次。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19万元,比2015年的62.55万元增加了62.64万元,增加了100.15%。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在职人员的车改补贴共计60.70万元均核算在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中的其他交通费用中,从而使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8.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5.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5.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87%;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3.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13%。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六、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6年度我部门不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2016年度我部门组织对3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1.3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单位均能较好完成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牡丹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五、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反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三公经费”:反映政府部门人员发生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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