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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牡丹江市委党史研究室 2016年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加入日期:2017-3-10
 
 

第一部分  牡丹江市委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征集、整理、编纂和研究牡丹江地方党史资料、编纂牡丹江地方党史。 
 (二)开展党史宣传教育,负责向全市提供党史教材。 
 (三)负责对全市编写组织史、工运史、妇运史和青运史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为中央、省党史部门提供党史资料和研究成果。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党史研究室设3个职能科(室):

1、综合指导科。

2、党史资料编研科。

3、组织史资料编研科。

三、市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市委党史研究室2016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市委党史研究室本级。

第二部分 见附表

 

第三部分 牡丹江市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牡丹江市委党史研究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市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收支总预算172.78万元,全部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7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5万元。

市委党史研究室2016年收支总预算151.85万元,全部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1.85万元,支出包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8万元。

市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公共预算总收入172.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2.78万元,占100%,比2016年增加20.9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工资上调。经费拨款结转0万元。

市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公共预算总支出17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44万元,2016年增加19.51万元,同比增长14%,增加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医疗卫生支出4.39万元,2016年增加0.45万元,同比增长11%,增加原因为工资上调;住房保障支出9.95万元,2016年增加0.97万元,同比增长,11%,增加原因为工资上调。

二、部门收入总表说明

市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部门收入合计172.7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44万元,占92%,2016年增加19.51万元,增加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52.4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39万元,3%,比2016年增加0.45万元,增加原因为工资上调。住房保障支出9.95万元,占6%,比2016年增加0.97万元,增加原因为工资上调,其中:住房公积金7.4万元;提租补贴2.55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表说明

市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部门支出合计172.7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44万元,占92%,2016年增加19.51万元,增加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52.4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6万元,为项目支出。医疗卫生支出4.39万元,3%,比2016年增加0.45万元,增加原因为工资上调。住房保障支出9.95万元,占6%,比2016年增加0.97万元,增加原因为工资上调,其中:住房公积金7.4万元;提租补贴2.5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说明

市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公共预算总收入172.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2.78万元,占100%,比2016年增加19.5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工资上调。经费拨款结转0万元。

市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公共预算总支出17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44万元,92%,2016年增加19.51万元,增加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医疗卫生支出4.39万元,3%,比2016年增加0.45万元,增加原因为工资上调;住房保障支出9.95万元,6%,比2016年增加0.97万元,增加原因为工资上调。

五、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2.7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9.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因物价上涨导致各项机关运行费用支出增加以及按规定人员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44万元,占9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9万元,占3 %;住房保障支出9.95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4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9.51万元,增长 1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45万元,增长11.4 %,主要原因是正常每年年初调整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9.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97万元,增长11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正常每年年初调整增加;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市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172.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医疗保险;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等支出12.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其他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82.4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遗属补助费、遗属煤气费、职工个人取暖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项目支出6万元。

市委党史研究室201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151.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79万元、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等支出3.47万元、离退休公用支出0.15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77.44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2017年比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增加20.93万元,同比增长14%2017年比2016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48万元,同比增长10%,主要原因是由于16年末按规定人员工资增长;2017年比2016年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等支出增加8.42万元,同比增长233%,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因物价上涨导致各项机关运行费用支出增加以及按规定人员工资调整;2017年比2016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5.03万元,同比增长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017年比2016年项目支出增加1万元,同比增加20%,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牡丹江市委党史研究室未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所以此表为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市委党史研究室未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所以此表为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说明

牡丹江市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7年比2016年“三公”经费增加了1万元。原因按照《关于加强牡丹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接待费预算管理的通知》(牡财政﹝20171号文件)相关要求,接待费纳入预算管理,按照“谁接待、谁负责”制定本部门接待计划,并参考以往年度接待费支出情况编制本部门接待费支出预算。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市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总计12.04万元,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其他福利费、工会经费、退休公用支出、其他交通费用。2016年市委党史研究室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总计8.62万元,2017年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3.42万元,增长率40%,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类级科目变更。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总金额为16.5万元,全部款项为财政市本级经费拨款,全部用于图书印刷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6年末,市委党史研究室其他固定资产27.8万元,均为满足日常办公所需电脑、办公桌椅等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市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部门4个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72.78万元。分别是书籍出版印刷费、党史宣教活动费、网站专栏建设费、党史专题调研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牡丹江市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上年结余、结转:指上年可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或上年结余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六、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反映上述款项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七、行政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医疗保障: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二、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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