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走进财政 政务公开 党务公开 财政动态 财经资料 政策法规 互动交流 办事指南
  主要职能 | 领导分工 | 机构设置
  财政公告 | 财政信息公开
  机关党建 | 廉政览胜 | 机关文化
  信息调研 | 图片新闻
  财经资料 | 财经要闻
  法律法规 | 财政普法  
  调查征集 | 互动访谈 | 局长信箱 | 网上咨询 | 信息公开在线申请  
  会计管理 | 政府采购 | 附件下载
财政信息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财政信息公开
 
牡丹江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加入日期:2017-3-10
 
 

 

第一部分  牡丹江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指标、规定,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

(二)负责办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

(三)负责接待到市委、市政府来访的群众。

(四)负责通过市长电子信箱、市长信访电话等渠道受理市民投诉;对市长信访电话工作网络进行管理;指导全市行政首长信访电话业务。

(五)负责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中反映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代表市委、市政府征集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七)承办市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以及本局立案的信访案件;负责向有关县(市)区或市直各部门交办信访任 务和信访案件,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问题,并审查和反馈处理结果;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接待日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组织实施和决定事项落实的督办工作。

(八)承办市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信访学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培训全市兼职信访干部。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职工人数

根据上述职责,信访局设9个内设机构:驻京联络办公室、市长信访电话办公室、来访接待科、集体访科、复查复核科(同时挂牡丹江市人民政府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信访督查科、人民建议来信受理科(对外加挂中共牡丹江市委、牡丹江市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牌子)、综合调研科、办公室。市信访局机关及所属1个事业单位总人数为61人,其中在职3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4人,退养人员1人。

(1)市信访局机关在职职工2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4人,退养人员1人。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职工8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牡丹江市信访局2017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牡丹江市信访局本级和所属1个二级预算单位。

牡丹江市信访局部门预算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名称:牡丹江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

      第二部分  牡丹江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附件9

     第三部分  牡丹江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牡丹江市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市信访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682.89万元,全部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2.8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9.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04万元。

市信访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618.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3.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52万元。

2017年比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64.73万元,同比增长10.47%2017年比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增加64.73万元,同比增长10.47%2017年比20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65.8万元,同比增长10.45%,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增资;2017年比2016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0.59万元,同比下降3.2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开除两名在职人员),按比例减少医疗保险支出

 2017年比2016年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48万元,同比下降1.3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开除两名在职人员)按比例减少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表说明

市信访局2017年收入预算68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2.89万元,占100%

市信访局2016年收入预算618.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8.16万元,占100%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64.73万元,同比增长10.47%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增资。

三、部门支出总表说明

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682.89万元,基本支出572.15万元,占83.78%;项目支出110.74万元,占16.22%

市信访局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61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79万元,占85.70%;项目支出88.37万元,占14.30%

 2017年比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增加64.73万元,同比增长10.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2.36万元,同比增长7.99%,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人员工资调整增资;2017年比2016年项目支出增加22.37万元,同比增长25.31%,主要原因是“阳光信访”远程视频接访专线所产生的相关网费,以及保安保洁服务费列入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说明

市信访局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82.89万元,收入包括:经费拨款674.03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8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9.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04万元。

市信访局部门2016年收支预算总收入618.16万元,全为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3.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52万元。

 2017年比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增加64.73万元,同比增长10.47%;其中经费拨款增加55.87万元,同比增长9.03%2017年比20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65.8万元,同比增长11.67%主要原因是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增资。2017年比2016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0.59万元,同比下降3.2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开除两名在职人员),按比例减少医疗保险支出2017年比2016年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48万元,同比下降1.3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开除两名在职人员)按比例减少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2.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4.7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人员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9.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9.4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5.8万元,增长11.67%,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人员工资调整增资。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7.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59万元,下降3.2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开除两名在职人员),按比例减少医疗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6.0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48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开除两名在职人员)按比例减少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支出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682.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9.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公务员奖励、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人员支出其他;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等支出5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公用支出、其他交通费;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95.4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职工个人取暖费;项目支出110.74万元。

 2017年比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增加65.8万元,同比增长11.67%2017年比2016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9.3万元,同比下降5.7%,主要原因是由于2016年退休人员及开除两名在职人员减少工资额;2017年比2016年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等支出增加27.55万元,同比增长91.68%,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人员工资调整和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热线电话专线租赁费;2017年比2016年离退休公用支出增加33.92万元,同比增长31.02%,主要原因是退休编制增加和工资调整而财政拨款增加;2017年比2016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33.74万元,同比增长20.8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增资,按比例增加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支出2017年比2016年项目支出增加22.37万元,同比增长25.31%,主要原因是远程视频接访专线所产生的相关网费,以及通过政府采购完成3年保安服务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九、“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

市信访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6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6万元。

2017年比2016年“三公”经费增加了5.5万元,同比增加60.04%2017年新增公务接待费5万元,主要原因是每年政治敏感时期较多,以及国家和省组织重大专项信访行动,上级机关到我市进行案件协调和专项督查等所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0.5万元,同比增加了5.45%,主要原因是因肇事,在原强险基础上增加投保商业险。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牡丹江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总计57.6万元,包括:办公费、手续费、办公水电费、邮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一般维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2016市信访局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总计30.05万元,2017年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27.55万元,同比增长91.68%,主要原因是远程视频接访专线所产生的相关网费和保安服务费,财政预算调整。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至20161231日,牡丹江市信访局共有一般公务用车2辆,主要用于驻京联络办公室值班接访及导访上访群众专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牡丹江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5个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682.89万元。其中市信访局机关项目3个,分别是公务用车运行费、专项资金支出、“阳光信访”网络运行;牡丹江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项目2个,分别是投诉热线电话、电子信箱受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牡丹江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 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五、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六、信访事务支出: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保障: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用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提租补贴支出: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attached/file/20170310/20170310165879797979.xls

 

上一篇  下一篇
 
 
首页     走进财政     政务公开     党务公开     财政动态     财经资料     政策法规     在线咨询     办事指南   
Copyright(c) 2012 www.www.macahjp.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牡丹江财政局 版权所有


网站建设:黑龙江艺通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