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财源建设综合科、财源监管科、财源项目管理科的日常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财源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思路、财源建设指标考核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负责指导考核宣传市、区财源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源体制的确定、变动进行监管和协调,查处违规事项,对已进入转化阶段的财源建设项目实施跟踪监管;协调市、区在建设共享财源中发生的利益分配等关系;负责财源建设项目的考察、审批、跟踪和监管,建立覆盖全市的财源建设项目库;负责编制财源建设项目扶持计划,主持办理向上争取财源建设资金及政策事项;负责管理使用财源建设资金,通过贴息、补贴、奖励等财政手段支持市县区财源建设;参与研究制订全市财政收入增收政策及措施;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财政支持开发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参与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鼓励市区招商引资和吸引社会投资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负责对市财源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事项进行督办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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