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提出财政政策、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规划的建议;负责全市财政预算管理,编制年度本级预算和汇总市区预算;负责审查和批复政府采购预算;负责全市及市本级宏观经济决策和财税政策的制定;负责本级预算收支的管理;参与制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及定额;审查编制和批复部门预算并指导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统一办理预算追加追减事宜;负责制定市对城区财政体制和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指导县(市)、区预算管理工作; 监督、分析、汇总预算执行情况,并接受人大的咨询监督;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有关联络事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拟定全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标准和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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