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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备用关于集中整治公职人员 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的通知
加入日期:2018-1-18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牡纪办发〔201719号文件《关于集中整治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发此通知,认真执行落实。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精神,坚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理念,不断强化财政管理,不断强化财政干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真正把市纪委关于集中整治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打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财政工作环境。

    二、时间安排

    1.启动部署阶段(20171225--201815日)。由局机关纪委对主要业务科室及事业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全局专项整治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201816--2018215日)。各相关业务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立行立改,对于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按纪律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3.工作总结阶段(2018216--2018220日)。各相关业务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20日前报局机关纪委,局机关纪委将根据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汇总总结,形成整治工作总结,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4.形成常态。各相关业务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根据集中整治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完善制度,强化风险管控,形成对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问题监督管理、发挥惩治长效机制。

    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财政局集中整治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工作小组。组长:金秀兰。副组长:付越凯、郑杰、徐英

温庆林、张涛、朱新有、郑忠彦、杭海、胡立英。日常工作由局机关纪委负责推进。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业务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加强廉洁自律约束,完善工作流程,堵塞制度漏洞,实现在管理、招聘、使用中介机构的过程中公开透明。

    2.突出工作实效。结合自身实际工作,认真对照《牡丹江市纪委关于集中整治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的工作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3.自查自纠报告要求。自查单位名称、自查事项、其业务事项所关联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单位名称,业务范围、工商登记、从业资质等);所关联的中介机构是以什么方式介入使用范围,运用何种联系方式,履行哪种联系程序?采取什么样的业务结算方式,同时要说明关联事项是否存在廉政风险?如何强化保障措施等,要根据自查自纠实际情况书写自查自纠报告。

    4.严明廉政纪律。全体财政干部在开展财政业务工作中,不得参与、指派或授意其业务关联单位到指定的社会中介机构办理相关业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中共365备用纪委

                                                           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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