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国土资源、环保、交通、发改、建设、规划、城管、城投、开发区、廉租房和棚户区改造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定城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编制和执行城市建设资金收支预算 ;组织制定支持节能减排、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支的财政财务管理,编制执行土地出让金收支预算;审核编制分管部门年度预算,监督分管部门预算执行;管理部门和单位预算内支出指标,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分管部门的融资管理;管理基本建设资金、国债专项资金和编报基本建设基金决算;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国土资源、节能环保等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支持建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对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概、预、决(结)算进行监督审查,指导项目投资评审工作,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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