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财政支持分管部门事业发展的项目;拟定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管理上级拨入教科文部门的科技三项费并参与项目的审议评定;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的开支标准、定额建议;审核编制分管部门年度预算,监督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管理部门和单位预算内专项支出指标;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市级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