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纪检监察职责公示
365备用纪委与市监察局驻市财政局监察室合署办公。市财政局纪委是在市财政局党委领导下,负责市财政局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项机构;监察室是负责监察工作的市监察局派驻机构。市财政局纪委、监察室在市财政局党委和市纪委、监察局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具体职能如下:
1 、负责检查财政局系统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和其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党风责任制和廉政措施的贯彻落实;
2 、负责对财政局党组织、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3 、负责保护党员干部按党章规定享有的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支持党组织和党员同乱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进行斗争;
4、负责受理查办财政局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科级)的违纪案件。负责《365备用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及财政队伍中错误行为的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财政系统行风评议和治理各种乱收费工作;
6、负责市财政局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受理群众对财政局系统党组织、党员在党纪和行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等工作;
7、负责财政系统纠风监督和机关效能工作。
8、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和市财政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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