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登记。即由办事人员对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接件人按“中心”要求录入并上传信息。
2.审核计算。即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依据申报材料进行征费计算,出具配套费缴费明细单。
3.复核开票。即结算员对配套费缴费明细单进行复核,然后,填制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打印缴款书。
4.出具证明。即审核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回联,然后填制、发放缴费收据和配套费缴费证明(发放人和局长两人签字)。
5.填制报表。即依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回联和配套费缴费明细单,及时填制配套费收费情况进度表和配套费收费情况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