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公务卡制度改革,打造阳光政府,规范预算单位公务行为。近日,市财政局、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市直预算单位公务卡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牡财监联〔2017〕1号),对全市预算单位开展公务卡改革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检查,检查分四个阶段:一是自查阶段;二是核查阶段;三是整改和制度健全阶段;四是总结上报阶段。
截止目前,全市近400家预算单位通过填报相关报表、形成自查书面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公务卡改革自查承诺书》等方式,完成了公务卡制度自查工作。
下一步,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将选择部分预算单位,按照检查标准、文件依据对公务卡制度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未实施公务卡改革或办卡率、激活率较低,公务支出中没有使用公务卡结算、未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消费和现金比例偏高的预算单位将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牡财监联〔2016〕1号)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