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黑编〔2010〕18号),设立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正处级规格,是主管全市外事侨务及港澳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或协助处理本地区的重大涉外事务,归口管理侨务和港澳事务工作。
(二)组织接待来访的外宾。在中央和省授权范围内,负责由市外办归口管理的各部门派遣团组或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处级以下因公赴俄经贸团组审批工作。
(三)负责对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组织外事干部的对外政策和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本地区外事工作经验。
(四)管理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市(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我市民间团体对外交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属的边界事务、边境地区和口岸的外事业务和涉外事宜;指导或参与边境会谈、会晤工作。
(五)协调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组织对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
(六)开展涉侨宣传、文化交流、经济、科技合作和华文教育工作,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做好其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华侨回国安置和港澳同胞回内地定居的相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的社会救济和扶贫工作。做好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
(八)负责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络、邀请和接待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事宜的审核及对受捐款物使用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的侨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设7个内设机构:秘书科、领事审批科、国际交流科、港澳事务办公室(挂侨务科牌子)、边境科、日韩科、驻俄罗斯海参崴商务联络处。核定编制23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牡丹江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本级和牡丹江市对外友好服务中心(所属1个二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市外侨办2016年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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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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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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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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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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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对外友好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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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6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市外侨办2016年公共预算总收入为518.87万元,年末决算总收入576.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554.66万、占96.28%;其他收入21.43万元、占3.72%)。 2016年末数比预算数增加57.2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业务量增加引起的办公费的增加和职工工资增长引起的工资福利的收入的增加。
市外侨办2016年决算支出593.7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1.01万元,占总支出96.17%,比上年减少2.78万元;外交支出17.40万元,占总支出的2.93%,比上年增加17.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2万元,占总支出0.90%,比上年增加0.7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上调和项目未完成,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节约经费。
2、收入决算表说明
市外侨办2016年收入合计576.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4.66万元,占总收入的96.28%;其他收入21.43万元,占总收入的3.72%。
市外侨办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554.66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518.87万元增加了35.79万元,主要原因职员工资上调和业务量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年收入549.3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38.9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1.20万元、事业运行9.70万元、华侨事务9.4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9.0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项目未完成和节约经费。住房保障支出收入5.32万元,比上年增加0.7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相应的提租补贴增加。
市外侨办2016年其他收入2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万元,外交支出18.21万元。
3、支出决算表说明
市外侨办2016年支出总额593.74万元,比上年增加15.3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和业务量增加引起的办公费增加。一是基本支出368.44万元 (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42.75万元,事业运行9.76万元,华侨事务支出10.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69.55万元;二是项目支出225.30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5.00万元,华侨事务支出2.90万元,外交支出17.40万元),比上年减少了54.1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涨工资和项目未完成。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年初结转和结余18.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4.66万元,比2016年预算收入518.87万元增加了35.79万元, 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0.63万元减少了35.97万元。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3.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7.87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5.32万元), 比2016年预算支出518.87万元增加了54.32万元,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8.35万元减少了5.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年末结转和结余0.0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涨工资和业务量增加、项目未完成和节约经费。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市外侨办2016年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573.19万元,比2016年预算支出518.87万元增加了54.32万元,比上年决算578.36万元减少了5.17万元。一是基本支出368.44万元 (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42.75万元,事业运行9.76万元,华侨事务支出10.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69.55万元;二是项目支出204.76万元,主要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4.76万元, 比上年减少了75.31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涨工资和业务量增加、项目未完成和节约经费。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说明
市外侨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8.44万元,比上年增加69.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4.41万元比上年增加49.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7.00万元,比上年增加23.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41万元, 比上年增加26.8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4.03万元,比上年增加19.5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上调及补发工资。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市外侨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附件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说明
市外侨办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2.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47.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19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为91.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63.00万元(超出预算主要是由于一次性追加经费支出24.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19万元,与2016年预算一致,公务接待费21.25万元,未超出2016年预算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市外侨办2016年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92.69万元,与2015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7.5万元,占51.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19万元,占7.75%;公务接待费38万元,占41.00%。
市外侨办2016年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91.44万元,占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5.9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3.00万元,占68.9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19万元,与预算一致,占7.86%;公务接待费21.25万元,占23.24%, 比上年决算支出减少了16.5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了0.2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43人次,比上年减少了10个团组,109人次,
由于一次性追加经费支出24.67万元,比上年经费增加了33.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情况:我办共有业务用车2辆,主要用于边境踏查及海参崴联络处。边境踏查车辆维护运行经费从省外办专项经费中列支,海参崴商务联络处车辆运行经费从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的维护费中列支;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外事接待52批次,523人次,接待批次比上年少2次,减少了179人次,经费减少了16.5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外侨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1万元,比2015年增加了19.39万元,增加了83.54%。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致使办公费增加和补发车补。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市外事侨务办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车辆2辆,主要用于边境踏查及海参崴联络处。
六、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 2016年度市外侨办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2016年市外侨办一级工作目标9个,二级工作目标4个,目前已全部完成,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 2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3.1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市外侨办绩效考评自评得分为100分,完全按照年初的预算情况及相关的制度及目标控制单位的日常开支,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行。绩效预算37分,其中预算编制10分,预算具有明确的指标性;预算执行27分,按照具体的指标严格执行单位预算,2016年全年,市外侨办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及会议费控制率小于100%,对本机构的运转成本的控制效果较好;同时达到了公务接待费及因公出国费降低的任务; 绩效管理33分,2016年单位无财政债务,管理制度健全;效果30分,2016年单位无违规情况,较好的完成绩效目标,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3个项目自评得分为 100分。我办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对预算管理的认识不足。全面预算管理作为一种全员、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管理活动,只有部分人的重视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全体人员的重视和参与。实际工作中对预算管理认识不足是导致全面预算管理无法实施或实施效果不佳的重要因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要按照部门年初预算,严格依据既定经费支出方向,在确保重点支出、基础支出的前提下,厉行节约,合理计划,规范支出,保证部门工作高效有序运转。二要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切实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对于各类经费拨款支出,统一实施综合预算管理,同时在预算执行中优先安排净结余资金解决临时性、突发性经费需求。三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和完了财政财务管理机制和制度,不断促进财政支出管理规范性。全面加强单位制度建设、预算执行、规范开支、资产管理、单位内控、政府采购等方面工作的检查与监督,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牡丹江市外侨办2016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反应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 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等。
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费用。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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