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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 牡丹江市委员会2016年 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加入日期:2017-8-3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政协章程》规定的任务和全国政协、省政协所做的决议,为市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责服务;

(二)组织实施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负责市政协各种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

 ()负责政协委员视察、调查、评议、参观、学习、座谈、研讨、编辑文史资料等日常活动的秘书、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

(五)收集整理政协委员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六)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研究新时期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方面的新方法、新渠道,总结政协工作经验,搞好市政协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七)负责市政协对外友好交往,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络工作;

(八)负责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九)负责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协工作的联系、协调和配合。

(十)负责《牡丹江政协》刊物的策划、编辑、版面设计、文字校对、订阅和发行工作;

(十一)负责基层通讯员网络的建立、业务培训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市政协机关内设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社会与法制委员会、民族宗教和联络委员会、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8个正处级机构,下设政协报编辑部1个事业单位。核定行政编制43人(含工勤2人),事业编制5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市政协2016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市政协本级和所属1个二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市政协2016年部门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员会

 

 

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员会编辑部

 

 

 

第二部分 2016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的说明

市政协2016收入合计1390.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1.5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8.90万元。2016年支出合计1,363.57万元,2016年年末结转和结余26.90万元。

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比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增加205.78万元,增长17.77%;比2016年初预算增加221.98万元,增长19.44%主要原因:一是离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二是在职人员普调工资;三是增加死亡抚恤金;四是购置公务用车并发生相应的车辆运行支出;五是办公室重新整改发生的维修支出。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的说明

     市政协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211.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拨款收入1,131.86万元,占93.42%;社会保障和就业拨款收入63.59万元,占5.25%;住房保障拨款收入16.12万元,占1.33%

2016年收入决算比2015年收入决算增加49.89万元,增长4.29%;比2016年初预算增加69.98万元,增长6.13%主要原因:一是离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二是在职人员普调工资;三是增加死亡抚恤金。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市政协2016年支出合计1,36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7.63万元、项目支出195.94万元。

2016年支出决算比2015年支出决算增加205.78万元,增长17.77%;比2016年初预算增加221.98万元,增长19.44%主要原因:一是离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二是在职人员普调工资;三是增加死亡抚恤金;四是购置公务用车并发生相应的车辆运行支出;五是办公室重新整改发生的维修支出。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的说明

   市政协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211.57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3.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2万元。

2016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2015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91.65万元,增长17.54%,主要原因:一是离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二是在职人员普调工资;三是增加死亡抚恤金;四是购置公务用车并发生相应的车辆运行支出;五是办公室重新整改发生的维修支出。

2016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2015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2.29万元,增长23.95%,主要原因是由于离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和在职人员普调工资而产生的医疗保险相应增加。

2016年住房保障支出比2015年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84万元,增长12.8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普调工资而产生的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市政协2016年基本支出1,167.6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017.73万元,占87.16%;政协会议支出49.20万元,占4.21%;事业运行支出21万元,占1.8%;死亡抚恤支出63.59万元,占5.45%;提租补贴支出16.12万元,占1.38%2016年项目支出195.94万元。

2016年基本支出比2015年基本支出增加165.17万元,增长16.47%,主要原因:一是离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二是在职人员普调工资;三是增加死亡抚恤金。

2016年项目支出比2015年项目支出增加40.61万元,增长26.14%,主要原因:一是购置公务用车发生的车辆运行支出;二是办公室重新整改发生的维修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市政协2016年人员经费支出1,014.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1.22万元、津贴补贴137.84万元、奖金71.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0万元、离休费46.66万元、退休费481.28万元、抚恤金63.59万元、提租补贴16.12万元、采暖补贴34.68万元;

2016年公用经费支出153.59万元,其中办公费0.73万元、手续费0.12万元、水费1.13万元、邮电费1.66万元、差旅费7.01万元、会议费49.78万元、培训费1.74万元、工会经费5.63万元、福利费0.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5.40万元。

    2016年人员经费支出比2015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07.86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一是离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二是在职人员普调工资;三是增加死亡抚恤金。

    2016年公用经费支出比2015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57.31万元,增长59.5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中的车改补贴计入其他交通费用科目核算。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市政协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10.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93.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66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购置了4辆公务用车,并发生了相应的车辆运行支出。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市政协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市政协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10.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93.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66万元。2016年因工作需要购置了4辆公务用车,并发生了相应的车辆运行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市政协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85万元,比2015年增加55.57万元,增长57.72%主要原因:一是办公室重新整改发生的维修支出;二是购置的公务用车发生相应的车辆运行支出;三是人员工资中的车改补贴计入其他交通费用科目核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市政协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54万元,都是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市政协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辆,价值93.96万元;通用设备160件,价值58.62万元;专用设备2件,价值0.69万元;办公用具228件,价值20.92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6年度我部门组织对财政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3.5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从评价情况来看,按照2016年度政府设定的部门工作目标进行任务分解,制定科室绩效目标考评办法,实行主要领导监督制,分管领导带头制,部门科室负责制,严格做好预算草案报送时效性、预算编制准确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公开及时性和预算公开内容全面性,控制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016年度我部门决算中没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市政协2016年部门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政协事务:反映各级政治协商会议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八、提租补贴支出: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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