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民盟牡丹江市委全称中国民主同盟牡丹江市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一个民主党派,是联系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致力于社会主义和统一事业的政党,是民盟市委在党派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是呈上启下联系内外的纽带,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对民主党派统战方针、政策、执行民盟决议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战工作理论方针、政策,围绕中央、省、市委的中心开展工作,做好民盟的各项工作,完成民盟中央、省委规定工作任务。
2、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参政党的作用,开展好参政议政、搞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工作。
3、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发挥人才库的优势,开展好办学、讲学、社会咨询服务工作,积极促进“三引进”工作,努力为经济建设服务。
4、积极开展参政议政工作,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做出贡献。
5、积极主动选拔、培养、举荐人才。
6、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民盟牡市委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核定编制 10名,在职实有人数9人;退养1人,退休人员6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2017年市民盟牡丹江市委预算编制范围包括: 中国民主同盟牡丹江市委员会市本级。
第二部分 2016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财决01表):
民盟牡丹江市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7.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56万元,全年决算总收入99.76万元。2015年度当年决算总收入90.2万元,2016年决算收入比2015年决算收入增加9.56万元,主要原因是目标奖、人员增加、增资款指标增加。
2016年度全年支出9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34万元,占比98.58%;住房保障支出1.42万元,占比1.42%。2015年度全年支出90.2万元,2016年度比2015年度全年支出增加9.56万元,主要原因是目标奖、人员增加、增资款指标增加。
2、收入决算表附表2(财决03表):
民盟牡丹江市委2016年度公共预算总收入9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78万元,占98.54%;住房保障支出1.42万元,占1.46%。
3、支出决算表附表3(财决04表):
民盟牡丹江市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00万元,占总支出的89.21%;项目支出10.76万元,占总支出的10.79%。2016年度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决算支出多4.46万元,主要是目标奖、人员增加、增资款指标增加。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4(财决01-1表)
民盟牡丹江市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56万元,2016年度全年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99.76万元。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7.2万元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0.2万元增加7万元。
2016年度全年预算指标83.28万元,2016年当年财政拨款决算数97.2万元,比预算数增加13.92万元,主要原因是目标奖、人员增加、增资款指标增加。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34万元,占比98.58%;住房保障支出1.42万元,占比1.42%。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5(财决07表)
民盟牡丹江市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9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00万元,占总支出的89.21%;项目支出10.76万元,占总支出的10.79%。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比2015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90.2万元增加9.56万元,主要原因是目标奖、人员增加、增资款指标增加以及结转资金支出。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附表6(财决08-1表)
民盟牡丹江市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34万元,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7增加5.64万元,主要为增资款及目标奖指标增加款。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09万元,占比45.85%;商品和服务支出3.95万元,占比4.0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1万元,占比39.76%。
7、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表7(财决09表)
民盟牡丹江市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无数据。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民盟牡丹江市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中无“三公经费”列支项目,故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民盟牡丹江市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5万元,比2015年增加2.42万元,增长158.17%。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取暖费支出2.94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民盟牡丹江市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采购办公设备。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民盟牡丹江市委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六、 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并撰写专题报告、搜集社情民意,反映百姓诉求,撰写《社情参阅》;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撰写市级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落实对口联系工作,撰写民主监督报告;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热点问题,组织、参与视察活动;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督促各委员会开展专题活动;做好新成员发展工作,开展培训活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三下乡”等社会服务活动;指导和组织基层支部开展相关活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民盟牡丹江市委2016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提租补贴支出: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三公”经费支出:反映单位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以及因公出国的各项支出费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行政机关用于机关正常运行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手续费、办公水费、办公电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办公用房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一般维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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