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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水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加入日期:2017-8-3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水务方针和法律法规,研究和起草我市水务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制定市本级水务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市水资源管理,水务科技规划的编制、审查、重点水务基本建设、编制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负责全市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排水行业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务局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财审计科、水政水资源科、行政审批科、农村水利科、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供排水管理科、经济合作促进办公室、人事干部科。此外,还设置机关党支部、监察室。核定机关行政编制37(含军转干部编制1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牡丹江市水务局2016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牡丹江市水务局本级和所属8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牡丹江市水务局2016年部门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牡丹江市水务局(本级)

6

牡丹江市河道管理处

2

牡丹江市基层水利管理分站

7

牡丹江市亮子河水库管理处

3

牡丹江市水务科学研究院

8

牡丹江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4

牡丹江市镜泊湖水库管理处

9

牡丹江市干沟子灌溉管理站

5

牡丹江市城区水保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6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件1)数据的说明及对比上下年对比、预算和决算情况说明

1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年中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结转结余情况

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年初结转和结余7,73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24.7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760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主要是上年年末到位需在本年支付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部门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上年年末到位需按照施工进度在今年支付的“中省专项”资金。

2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本年收入情况

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本年收入27,02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13,544.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141.34万元,其他收入10,340.89万元。

3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收入支出总表中本年支出情况

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本年支出合计23,921.12万元,其中:按照预算功能分类本年支出分为一般公共服务5.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724.42万元、农林水支出10,324.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38.42万元、其他支出250.61万元。

42016年水务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本年结转和结余10,839.0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0,797.75万元,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41.3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是本年需按照施工进度在明年支付的“中省专项”资金。

5、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2015年及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对比情况

2015年水务局部门决算总表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1,16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89.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1,075.16万元。

2016年对比2015年减少23,43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增加35.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上年末未缴社会保障缴费应结存在年末需要在2016年年末上缴;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减少23,466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的“中省专项资金”根据项目进度使用完毕。

6、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2015年及2016年收入对比情况

2015年水务局部门决算总收入85,75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16,767.2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505.38万元,其他收入66,482.2万元。

2016年总收入对比2015年总收入减少58,72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减少3,223.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中省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少于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635.96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污水处理量增加而增加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拨款及代征手续费增长;其他收入减少56,141.31万元,原因一是2016年国家及省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少于2015年,水务局基建账户的拨款数少于2015年;二是2014年财政部要求基建账户并入“大账”,试运行阶段基建账收入与支出并入“大账”其他收入,2016年开始基建账户收入与支出不再并入“大账”,只在每月并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7、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2015年及2016年支出对比情况

2015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本年支出合计106,112.59万元,其中:按照预算功能分类本年支出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9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9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2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73.85万元、农林水支出97,543.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02.69万元、其他支出310.09万元。

2016年总收入对比2015年总支出减少82,19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5.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了以前没有的“选任第一村支书”补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1.4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按比例对应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1.5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按比例对应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 减少228万元,原因是2015年安排在节能环保支出的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在2016年转换预算功能分类中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支付;城乡社区支出增加4,650.56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安排在节能环保支出的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安排城乡社区支出中列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比上年增加;农林水支出减少  87,219.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中省专项”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少于上年;住房保障支出增加635.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中省专项资金”项目按施工进度投资高于上年;其他支出减少59.48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其他支出安排的差额单位与自收自支人员经费改变经济预算功能分类安排在农林水支支出中。

8、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2015年及2016年年末结转和结余对比情况

2015年水务局部门决算总表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0,49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20.3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0,378.06万元。

2016年对比2015年减少34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增加79.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上年末未缴社会保障缴费应结存在年末需要在2017年年末上缴;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减少419.69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的“中省专项资金”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而减少结转。

9收入决算总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情况

2016年水务局部门预算批复5,531.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11.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3.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1.6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27.2万元、其他支出127.79万元。

2016年部门决算批复收入27,026.28万元,对比部门预算批复增加21,494.94万元;支出23,921.12万元,对比部门预算批复增加18,389.78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16年在职、退养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调增,退休人员死亡拨付抚恤金及丧葬费,“中省专项资金”不在部门预算批复中体现,支出在部门决算批复中体现。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附件2)数据的说明及对比上下年对比、预算和决算情况说明

1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年中收入决算表情况

2016年总收入27,026.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85.38万元、其他收入10,340.8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是水务局部门市本级财政拨来部门经费与“中省专项”安排的项目支出。其他收入主要是省水利厅上级拨款、同级部门横向拨款及利息收入。

按支出科目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9万元,全部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级财政横向拨款的“选任第一村支书”补助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3.38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25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城乡社区支出 6,406.34,全部是财政拨款;农林水支出20,203.50万元中9,869.12万元是财政拨款,10,334.38万元主要是利息收入及省水利厅拨款;住房保障支出   86.29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其他支出250.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万元, 0.63万元是利息收入。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明细到各详见附件2《收入决算表》。

22016年与2015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收入决算表收入对比情况

2015年收入合计85,75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72.6万元、其他收入66,482.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是水务局部门市本级财政拨来部门经费与“中省专项”安排的项目支出。其他收入是水务局部门2014年财政部要求基建账户并入“大账”,试运行阶段基建账收入与支出并入“大账”其他收入、省水利厅上级拨款、同级部门横向拨款及利息收入。

按支出科目分类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3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22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节能环保支出228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城乡社区支出3,041.04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0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461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农林水支出82,361.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84.49万元、其他收入66,476.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62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其他支出5.37万元全部是其他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对比上年增加5.89万元,增长原因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拨付同级财政横向拨款的“选任第一村支书”补助经费,以前年度无此类拨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对比上年增加20.1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同比调增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对比上年增加6.0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同比调增医疗保险;节能环保支出对比上年减少228万元,原因是2015年安排在节能环保支出的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在2016年转换预算功能分类中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支付;城乡社区支出对比上年增加了3,36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安排在节能环保支出的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在2016年转换预算功能分类中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支付;农林水支出对比上年减少62,157.8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国家及省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少于2015年,水务局基建账户的拨款数少于2015年;二是2014年财政部要求基建账户并入“大账”,试运行阶段基建账收入与支出并入“大账”其他收入,2016年开始基建账户收入与支出不再并入“大账”,只在每月并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住房保障支出对比上年增加14.67万元,原因是因在职及退养人员工资调增,同比调增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其他支出对比上年增加245.2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在其他支出的支出科目分类中安排了以前年度没有的“PPP前期工作费”。

3、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情况

2016年水务局部门预算批复5,531.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11.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3.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1.6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27.2万元、其他支出127.79万元。

2016年部门决算批复收入27,026.28万元,对比部门预算批复增加21,494.94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16年在职、退养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调增,退休人员死亡拨付抚恤金及丧葬费,“中省专项资金”不在部门预算批复中体现,支出在部门决算批复中体现。

(三)关于支出决算总表(附件3)数据的说明及对比上下年对比、预算和决算情况说明

1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支出决算表支出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23,92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6.84万元、项目支出21,164.29万元。基本支出牡丹江市水务局(本级)及下属8家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是由于我市停止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财政以项目支出形式安排在的差额拨款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农发资金等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中省专项”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按支出科目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城乡社区支出9,724.4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农林水支出10,32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6.69万元、项目支出7,738.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3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74万元、项目支出3,451.68万元;其他支出25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1万元、项目支出25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明细到“项”级分类详见附件3《支出决算表》。 

22016年与2015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支出决算表支出对比情况

2015年本年支出合计106,11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2.62万元、项目支出103,669.97万元。基本支出牡丹江市水务局(本级)及下属8家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是由于我市停止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财政以项目支出形式安排在的差额拨款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农发资金等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中省专项”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按支出科目分类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9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节能环保支出  22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城乡社区支出5,07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4万元、项目支出5,073.82万元;农林水支出97,54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1.94  万元、项目支出95,242.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0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1万元、项目支出2,817.38万元;其他支出31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万元、项目支出308.72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对比上年增加5.89万元,增长原因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拨付同级财政横向拨款的“选任第一村支书”补助经费,以前年度无此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对比上年增加11.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同比调增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对比上年增加11.5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同比调增医疗保险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对比上年减少228万元,原因是2015年安排在节能环保支出的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在2016年转换预算功能分类中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支付;城乡社区支出对比上年增加了4,650.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安排在节能环保支出的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在2016年转换预算功能分类中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支付;农林水支出对比上年减少87,219.1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在职、退养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调增增加基本支出284.75万元,由于“中省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少于去年项目支出减少87,503.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对比上年减少635.73万元,原因是因在职及退养人员工资调增,同比调增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1.43万元,安排在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分类科目的“中省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少于去年而减少支出634.3万元;其他支出对比上年减少59.4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在其他支出的支出科目分类中安排了以前年度没有的“PPP前期工作费”,2015年以其他支出支出科目分类中安排的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人员经费,改在农林水支出科目分类中拨款列支。

3、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情况

2016年水务局部门预算批复5,531.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11.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3.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1.6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27.2万元、其他支出127.79万元。

2016年部门决算批复支出23,921.12万元,对比部门预算批复增加18,389.78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16年在职、退养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调增,退休人员死亡拨付抚恤金及丧葬费,“中省专项资金”不在部门预算批复中体现,支出在部门决算批复中体现。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件4)数据的说明及对比上下年对比、预算和决算情况说明

1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年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年初结转结余情况

2016年水务局部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7,42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64.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61万元。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上年年末到位需在本年支付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部门公用经费以及上年年末到位需按照施工进度在今年支付的“中省专项”资金。

2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本年收入情况

2016年水务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68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13,544.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141.3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是水务局部门的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以及“中省专项资金”项目财政拨款。

3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本年支出情况

2016年水务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本年支出合计23,83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36.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1.4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8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是在职及退养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52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是在职及退养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城乡社区支出9,724.42万元,其中:5,922.95万元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1.47万元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支出是“中省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及污水处理费及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支出;农林水支出10,247.85万元,全部是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是水务局部门的的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中省专项资金”项目财政拨款;住房保障支出3,538.42万元, 全部是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是水务局部门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中省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其他支出250万元,全部是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是水务局的“PPP前期工作费”支出。

42016年水务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本年结转和结余27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结转和结余272.21万元,是需要按进度在第二年支付的“中省专项”及市级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87万元,是年末到位,应在下年支付的污水处理费。

5、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2015年及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对比情况

2015年水务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9,8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9,05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763.9万元。

2016年对比2015年减少12,39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对比上年减少12,29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对此上年减少102.9 7万元,主要原因是“中省专项资金”项目需按照施工进度拨款。

6、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2015年及2016年收入对比情况

2015年水务局部门决算总收入19,2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16,76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505.4万元。

2016年总收入对比2015年总收入减少2,5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减少3,22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中省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少于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635.9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污水处理量增加而增加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拨款及代征手续费增长。

7、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2015年及2016年支出对比情况

2015年水务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本年支出合计28,5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支出25,99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603.9万元。

按照按照预算功能分类2016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支出;节能环保支出228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支出;城乡社区支出5,0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支出2,4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603.9万元;农林水支出20,029.4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902.70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支出;其他支出308.8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支出

2016年总财政拨款总支出对比2015年总支出减少4,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95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增加1,197.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4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增加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按比例对应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1.5 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增加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按比例对应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对比减少228万元,原因是2015年安排在节能环保支出的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在2016年转换预算功能分类中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支付;城乡社区支出增加4,65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5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增加1,197.6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安排在节能环保支出的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安排城乡社区支出中列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比上年增加;农林水支出减少9,781.6  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原因是2016年“中省专项”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少于上年;住房保障支出增加635.7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原因是“中省专项资金”项目按施工进度投资高于上年;其他支出减少58.8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支出 58.8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其他支出安排的差额单位与自收自支人员经费改变经济预算功能分类安排在农林水支出中。

8、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2015年及2016年年末结转和结余对比情况

2015年水务局部门决算总表中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10,498.43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结转9,83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和结余665.4万元。基本支出结转120.4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0,3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结转9,71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和结余665.4万元。

2016年对比2015年减少10,2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结转减少9,56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和结余减少664.5万元。基本支出结转减少83.1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结转;主要原因是水务局部门上年结转的人员经费及商品和服务支出2016年根据实际支付需要予以支付。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对比上年减少10,1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结转减少9,47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和结余减少66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结转的“中省专项资金”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而减少结转。

9、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情况

2016年水务局部门预算批复5,531.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11.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3.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1.6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27.2万元、其他支出127.79万元。

2016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表批复收入16,685.38万元,对比部门预算批复增加11,154.04万元;支出23,837.59万元,对比部门预算批复增加18,306.25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16年在职、退养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调增,退休人员死亡拨付抚恤金及丧葬费,“中省专项资金”不在部门预算批复中体现,支出在部门决算批复中体现。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明细到“项”级分类详见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件5)数据的说明及对比上下年对比、预算和决算情况说明

1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本年支出情况

2016年水务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3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4.49万元、项目支出支出17,291.6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本年支出43.3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是水务局部门的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52万元,全部是是水务局部门的医疗保险支出;城乡社区支出本年支出5,922.9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全部是“中省专项资金”收入;农林水支出本年支出10,24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0.84万元、项目支出7667.01万元,基本支出是水务局部门的人员经费支出与商品和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本年收入86.2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是水务局部门的住房公积金与提租补贴拨款;其他支出本年收入2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全部是“PPP项目前期费”收入。

2016年水务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本年支出合计23,83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36.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1.4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8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是在职及退养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52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是在职及退养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城乡社区支出9,724.42万元,其中:5,922.95万元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1.47万元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支出是“中省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及污水处理费及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支出;农林水支出10,247.85万元,全部是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是水务局部门的的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中省专项资金”项目财政拨款;住房保障支出3,538.42万元, 全部是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是水务局部门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中省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其他支出250万元,全部是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是水务局的“PPP前期工作费”支出。

2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5年及2016年支出对比情况

2015年水务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本年支出合计25,9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支出2,42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3,567.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本年支出3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是水务局部门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本年支出2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是水务局部门的医疗保险支出;节能环保支出本年支出  22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是污水处理费支出;城乡社区支出本年支出2,470万元, 全部是项目支出,是“中省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及污水处理费及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农林水支出本年支出 20,0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6万元、项目支出17,743.3万元,基本支出是水务局部门的人员经费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主要是“中省专项资金”项目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本年支出   2,9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万元,项目支出2,817.40万元,基本支出是水务局部门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项目支出主要是是“中省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其他支出本年支出308.8万元,全部是市本级项目支出。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对比2015年减少5,95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9.09 万元,主要是在职、退养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增资,对死亡人员发放抚恤金及丧帐费,项目支出减少6,275.66万元,主要是2016年的“中省专项资金”项目少于上年。

3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情况

2016年水务局部门预算批复3,081.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11.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3.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1.6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4.2万元、其他支出127.79万元。

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表批复支出20,036.12万元,对比部门预算批复增加16,954.78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16年在职、退养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调增,退休人员死亡拨付抚恤金及丧葬费,“中省专项资金”不在部门预算批复中体现,支出在部门决算批复中体现。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明细到“项”级分类详见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件6)数据的说明及对比上下年对比、预算和决算情况说明

1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支出情况

2016年人员经费合计2,557.34,公用经费合计合计187.15万元。

1)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1,543.4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12.36万元、津贴补贴 475.78万元、奖金141.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3.34万元、绩效工资9.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8.5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 5.0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24万元。

2)人员经费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1,013.9万元,其中:离休费   26.49万元、退休费 742.45万元、抚恤金43.38万元、生活补助14.27万元、奖励金0.13万元、住房公积金50.1万元、提租补贴36.64万元、采暖补贴98.8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9万元。

3)公用经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187.15万元:其中:办公费 24.01万元、印刷费3.32万元、手续费0.39万元、水费 3.27万元、电费 10.45万元、邮电费4.79万元、取暖费 31.4万元、物业管理费1.19万元、差旅费14.03万元、维修()11.51万元、培训费2.26万元、劳务费8.93万元、委托业务费1.01万元、工会经费13.29万元、福利费3.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5万元。

2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支出情况

2015年人员经费合计2,273万元,公用经费合计合计152.3万元。

1)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1,418.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21.4万元、津贴补贴628万元、奖金107.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77万元、伙食补助费0.2万元、绩效工资9.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4.9万元。

2)人员经费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854.3万元,其中:离休费47万元、退休费594.347万元、抚恤金 44.1万元、活补助16.5万元、 住房公积金 51.6万元、提租补贴33.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2万元。

3)公用经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152.3   万元,其中:办公费14.6万元、印刷费0.4万元、  咨询费0.1万元、手续费0.3万元、水费1.7万元、   电费4.81.7万元、邮电费4.8万元、取暖费60.3万元、物业管理费0.3   万元、差旅费11.1万元、维修(护)费13.7万元、   会议费2.6 万元、培训费0.8 万元、劳务费1.6  万元、委托业务费10.6  万元、工会经费10.4万元、福利费 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  万元。       

32016年与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不比情况

人员经费支出2016年比2015284万元,增长原因是2016年在职、退养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调增;公用经费支出2016年比2015年增加3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按项目支出的商品服务支出调增预算。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与预算批复对比对比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543.44万元对比预算批复1,511.71万元,增加31.73万元,增加原因是在职及退养人员工资调增;商品服务支出187.15万元比预算批复483.02万元,减少295.8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以非税收入安排收入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因非税收入未能完成任务而拨款减少而减少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3.9万元对比预算批复881.62万元增加132.28万元,增加原因是离休与退休人员工资调增。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件8)数据的说明及对比上下年对比、预算和决算情况说明

1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年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年初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初结转66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其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547万元、代征手续费114万元。

2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年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本年收入情况

本年收入3,141.3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收入,全部是“中省专项资金”项目、市本级专项支出及污水处理费与污水处理费与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拨款。

3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年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本年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3,801.4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全部是“中省专项资金”项目、市本级专项支出及污水处理费与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拨款支出。

4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年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8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收入,全部是年末到位需要在下年支出的污水处理费。

5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15年及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对比情况

2015年年初结转结余763.9万元,2016年年初结转结余661万元对比2015年 减少102.9万元,减少原因是2015年结转的“中省专项资金”及市本级项目按照进度支付完毕,2016年度胡结转和结余是2015年年末到位需要在2016年支出的污水处理费及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

6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15年及2016年收入对比情况

2016年收入3,141.34万元,2015年收入2,505.4万元,2016年比2015年增加635.9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收入增加及市本级专项安排项目多于2015年。

7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15年及2016年支出对比情况

2016年支出3,801.47万元,2015年支出2,603.9万元,2016年比2015年增加1,197.5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收入增加及市本级专项安排项目多于2015年。

8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15年及2016年年末结转和结余对比情况

2016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87万元,2015年年结转和结余665.4万元,2016年比2015年减少664.5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及市本级专项安排项目支付在2016年完毕,本年只有年末到位需要在第二年支出的污水处理费0.87万元。

9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16年与年初预算批复对比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批复污水处理费2,450万元,本年收入3,141.34万元,对比预算批复增加691.34万元,本年支出3,801.47万元,对比预算批复增加1,351.477万元,增加原因是污水处理费收入增加对应增加污水处理费支出及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其他“中省专项资金”项目及市本级项目不在部门预算批复中体现。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附件7

水务局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92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全部是国内接待费。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国内接待批次1次,接待人次1人。

2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水务局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全部是国内接待费。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国内接待批次5次,接待人数65人。

32016年与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对比情况

水务局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对比上年总额减少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0.58万元(2015年及2016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部分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减少0.32万元,全部是国内接待费。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3辆,国内接待批次相同,接待人次减少64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尽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经过我局科学统筹规划支出,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有所减少。

“三公”经费支两年基本保持一致,压缩了0.9万元。

4、“三公”经费支部门预算批复对比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9.19万元,对比支出24万元增加14.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部是运行维护费)9.11万元,对比支出23.92万元,增加14.81万元,增加原因是下属单位河道管理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部门预算批复0.5万元,实际支出15.7万元,其中15.2万元来自市水务局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砂石管理费安排的支出,且该单位巡查河道的工作量有所增加,并且公务用车随着年限增长,维修费用也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决算中支出与预算数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附件7

各部门应按照如下格式做出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45万元,比201526.6万元增加24.85万元,增长93.42%。主要原因是:2015年行政编制在职人员“车改补助”按津贴补贴列支,2016年决算按商品服务支出的其他交通费列支,机关运行费增加19.4万元、差旅费增加4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7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74%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各部门应按照如下格式说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水库及拦河闸、罐区工程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6年度我部门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60.9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农发资金安排的防汛经费,防汛物资采购经费,三溪六湖引调水泵站运行项目,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经费,牡市堤防标准段、精品段植物管理养护、保洁、清雪及堤防维护维修服务项目,共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9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水务局部门的5个项目自评得档次均为优秀。项目资金实际支出与合同规定的经费用途相同,且资金支出符合相关规定;项目资金收入、支出、资产等财务资料完整;及时决算。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

组织对 包括市水务局(本级)等9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36.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9个单位自评档次为优秀,各单位均按照市财政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工作;按照市财政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准确编制了预算草案;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可以用以考各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晰化情况;我局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全水务系统合并公开),按照指标解释、指标内容及标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水务局部门今年首次在部门决算中增加三溪六湖引调水泵站运行项目及牡市堤防标准段、精品段植物管理养护、保洁、清雪及堤防维护维修服务两个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三溪六湖引调水泵站运行项目项目,自评得分为 100分;牡市堤防标准段、精品段植物管理养护、保洁、清雪及堤防维护维修服务自评得分为100分。未发现问题。

 

三溪六湖引调水泵站运行项目项目
2016
年市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打分表

考评指标

单项分数

单位自评得分

佐证材料

备注

一、项目投入

30

30

《泵站管理制度》

(一)项目立项

18

18

《泵站管理制度》

 1、项目立项规范性

6

6

《泵站管理制度》

 2、绩效指标明确性

6

6

《泵站管理制度》

 3、绩效目标合理性

6

6

《泵站管理制度》

(二)资金管理

12

12

2016年收入支出账页

 1、项目资金到位率

4

4

2016年收入支出账页

 2、财政资金预算
   
完成率

4

4

2016年收入支出账页

 3、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及财务信息质量

4

4

2016年收入支出账页

二、项目管理

40

40

《城区生态环境供水泵站考核标准表》、《河道管理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监控管理制度》

(一)业务管理

20

20

《城区生态环境供水泵站考核标准表》

 1、管理制度健全性

4

4

《城区生态环境供水泵站考核标准表》

 2、制度执行有效性

8

8

《城区生态环境供水泵站考核标准表》

 3、项目实施及时性

4

4

《城区生态环境供水泵站考核标准表》

 4、项目质量可控性

4

4

《城区生态环境供水泵站考核标准表》

(二)财务管理

20

20

《河道管理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监控管理制度》

 1、财务制度健全性

6

6

《河道管理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监控管理制度》

 2、资金使用合规性

8

8

《河道管理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监控管理制度》

 3、财务监控有效性

6

6

《河道管理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监控管理制度》

三、效果

30

30

《城区生态环境供水泵站综合评定表》

(一)项目产出

12

12

《城区生态环境供水泵站综合评定表》

 1、完成及时率

6

6

《城区生态环境供水泵站综合评定表》

 2、成本节约率

6

6

《城区生态环境供水泵站综合评定表》

(二)项目效益

18

18

《城区生态环境供水泵站综合评定表》

 1、经济或社会效益

6

6

《城区生态环境供水泵站综合评定表》

 2、生态环境效益

6

6

《城区生态环境供水泵站综合评定表》

 3、个性指标

6

6

《城区生态环境供水泵站综合评定表》

 

 

 

 

 

牡市堤防标准段、精品段植物管理养护、保洁、清雪及堤防维护维修服务2016年市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打分表

考评指标

单项分数

单位自评得分

佐证材料

备注

一、项目投入

30

30

投标文件(技术及服务标书)、2016年收入支出账页

(一)项目立项

18

18

投标文件(技术及服务标书)

 1、项目立项规范性

6

6

投标文件(技术及服务标书)

 2、绩效指标明确性

6

6

投标文件(技术及服务标书)

 3、绩效目标合理性

6

6

投标文件(技术及服务标书)

(二)资金管理

12

12

2016年收入支出账页

 1、项目资金到位率

4

4

2016年收入支出账页

 2、财政资金预算
   
完成率

4

4

2016年收入支出账页

 3、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及财务信息质量

4

4

2016年收入支出账页

二、项目管理

40

40

《牡丹江堤防精品段、标准段保洁与绿化植物管理养护标准》、《牡丹江堤防清雪考核标准》、《牡丹江堤防保洁考核标准》、《牡丹江堤防绿化植物考核标准》、《河道管理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监控管理制度》

(一)业务管理

20

20

《牡丹江堤防精品段、标准段保洁与绿化植物管理养护标准》、《牡丹江堤防清雪考核标准》、《牡丹江堤防保洁考核标准》、《牡丹江堤防绿化植物考核标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4

4

《牡丹江堤防精品段、标准段保洁与绿化植物管理养护标准》、《牡丹江堤防清雪考核标准》、《牡丹江堤防保洁考核标准》、《牡丹江堤防绿化植物考核标准》

 2、制度执行有效性

8

8

《牡丹江堤防精品段、标准段保洁与绿化植物管理养护标准》、《牡丹江堤防清雪考核标准》、《牡丹江堤防保洁考核标准》、《牡丹江堤防绿化植物考核标准》

 3、项目实施及时性

4

4

《牡丹江堤防精品段、标准段保洁与绿化植物管理养护标准》、《牡丹江堤防清雪考核标准》、《牡丹江堤防保洁考核标准》、《牡丹江堤防绿化植物考核标准》

 4、项目质量可控性

4

4

《牡丹江堤防精品段、标准段保洁与绿化植物管理养护标准》、《牡丹江堤防清雪考核标准》、《牡丹江堤防保洁考核标准》、《牡丹江堤防绿化植物考核标准》

(二)财务管理

20

20

《河道管理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监控管理制度》

 1、财务制度健全性

6

6

《河道管理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监控管理制度》

 2、资金使用合规性

8

8

《河道管理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监控管理制度》

 3、财务监控有效性

6

6

《河道管理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监控管理制度》

三、效果

30

30

《牡丹江堤防精品段、标准段冬季清雪综合评定表》、《牡丹江堤防精品段、标准段绿化综合评定表》、《牡丹江堤防精品段、标准段保洁综合评定表》

(一)项目产出

12

12

《牡丹江堤防精品段、标准段冬季清雪综合评定表》、《牡丹江堤防精品段、标准段绿化综合评定表》、《牡丹江堤防精品段、标准段保洁综合评定表》

 1、完成及时率

6

6

《牡丹江堤防精品段、标准段冬季清雪综合评定表》、《牡丹江堤防精品段、标准段绿化综合评定表》、《牡丹江堤防精品段、标准段保洁综合评定表》

 2、成本节约率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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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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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经济或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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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生态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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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个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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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牡丹江市水务局2016年部门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市局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区财政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七、“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所谓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九、基本建设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基本建设支出属于基本建设范围内的基本建设有偿使用、拨款、资本金支出以及经国家批准对专项和政策性基建投资贷款,在部门的基建投资额中统筹支付的贴息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用于固定资产购建、大型修缮等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大型修缮和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信息网络购建等专项公用支出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抚恤: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三、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五、医疗保障: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七、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环保支出。

十八、污染防治: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湖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方面的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二十一、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二十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三、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中各“项”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 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十七、城市公共设施:反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和建设及节能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从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中安排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支出。

二十九、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十、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中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三十一、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

三十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反映用无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代征手续费: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代征手续费支出。

三十四、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三十五、农业:反映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其他农业支出:反映农业“款”中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三十七、水利: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三十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独立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十九、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及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

四十、水利工程建设: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 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 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四十一、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利工程建设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四十二、水利前期工作: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业务培训、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四十三、水土保持: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 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 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四十四、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四十五、防汛: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 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培训、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视频会商等。

四十六、农田水利:反映国家对农村举办的小型农田水利和打井、小型集雨设施、喷灌、滴灌等小型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贴等。

四十七、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反映用水资源费收入(一般预算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

四十八、农村人畜饮水: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四十九、其他水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五十、水土保持补偿费安排的支出:反映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十一、其他水土保持补偿费安排的支出:反映其他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十二、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十三、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反映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十四、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反映除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十五、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五十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十七、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五十八、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项目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五十九、其他支出(款):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六十、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六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十二、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反映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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