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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2016年度大豆目标价格 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正式启动
加入日期:2017-9-1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6年度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的通知》要求,我市2016年度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正式启动。

   我市2016年度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执行全省统一标准118.58/亩。2016年大豆目标价格补贴对象为我市范围内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事业单位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土地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土地(包括乡村机动地),且流转合同明确约定补贴归属流出方的,由合同双方按约定执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是指拥有与村集体、乡级以上政府或有关单位(林业局、地方农牧场等)签订的土地承包、承租或开发使用合同,且用途为非林地、非草原、非湿地的耕地上实际种植大豆的面积。对于未经过申报、公示、审核的大豆种植面积、在国家和省有明确退耕要求的土地上种植大豆的面积、在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者在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种植大豆的面积,不得享受补贴(政策咨询举报电话:65607566238440)。

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已经开始启动2016年大豆目标价格补贴公示程序,待公示7天无异议后,财政部门将通过“粮食补贴一折通”及时、准确的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实际享受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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